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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雍县检察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3-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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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现场

    本网2015年3月11日讯  通讯员张毅青报道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犯罪的职能作用,近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决定从今年2月至2016年1月,在该县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制定了《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结合贵州省委、省政府、毕节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

    同时,该院将不断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督促起诉制度,大力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努力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此外,该院还将通过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提高社会公从对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认知度。同时,及时总结、提炼、推广一批专项行动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果,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

    据了解,2014年该院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配备生态检察专门人员3名,实现了对生态资源法律保护全覆盖。(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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