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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4-0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4月1日讯  通讯员王娜报道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院对同级法院判处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该项检察活动的范围为2011年以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判处的所有财产刑案件。

    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对每件案件进行逐案审查,监督内容包括案件执行开始时间、执行主体、执行数额、执行终结时间、已执行案件数量、上缴财政数额、执行工作是否合法等;被监督的主体包括刑庭、立案庭、执行局直至落实到具体办案人。

    通过该专项检察活动,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摸清了2011年以来财产刑判处情况、执行情况及上缴财政情况,并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财产刑判决情况登记不全、交付执行衔接不顺畅、财务上未列明专款名称等。针对以上问题,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将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审查,同时山海关区院与同级法院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定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细则,以进一步规范财产刑的执行工作,保障财产刑执行工作顺利、合法开展。(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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