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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克陶县法院创新机制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7-0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7月2日讯  通讯员俞昊报道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从惩处与保护、教育和挽救出发,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模式,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创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庭前积极走访,全面客观掌握案情。该院法官注重在庭前认真审阅案卷材料的基础上,认真走访被告人家庭、学校、社区,通过采取座谈、问话、调取记录等多种形式,与其家长、老师、邻居、朋友沟通,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日常表现等,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把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等,为客观合理的选择审理方式、方法、法庭教育奠定基础。

    二是创新庭审方式,保护和关爱涉案未成年人。该院在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利用送达起诉书副本、庭前提讯等时机,通过和缓的谈话方式,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帮助其消除顾虑,表达真实思想,以便有针对性地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排具有丰富青少年犯罪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特别邀请学校、妇联等有关部门中熟悉青少年工作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工作;在宣判时详细讲明定罪量刑的理由和依据,教育未成年被告人正确对待判决结果,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树立信心,积极改造,重塑自己。

    三是建立专门档案,积极做好回访帮教工作。该院在庭后为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建立跟踪回访考察档案,坚持不定期地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考察回访和跟踪帮教,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早日回归社会,争取学校理解与支持,让其继续完成学业。同时,成立专门的回访帮扶小组,将帮教工作向乡镇、社区、家庭延伸,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未成年罪犯的安置、帮教措施的落实以及就学、就业等问题的解决,为未成年犯撑起一片充满希望的蓝天。

    此外,该院坚持与教育部门、基层党组织、司法所等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在全社会形成法制宣传合力;组织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不定期到学校、社区举行法律辅导咨询讲座;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成因和家庭因素,撰写青少年成长调研报告,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关心爱护离异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学习生活,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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