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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至法院:为耄耋老人提供“上门”开庭服务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8-0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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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为周至县法院为原告李师傅上门开庭现场

       

        本网2015年8月3日讯  通讯员罗成标报道 在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过程中,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法院立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司法便民活动。7月29日,周至县法院工作人员来到二曲镇城东社区为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开展“上门”开庭服务。
        原告李师傅年近九旬,独自居住在城东社区一套不到60平方米的简陋廉租房内,膝下三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各自独立生活,一年连面都见不上几次,更不用说贴身照顾老人了。近几年,老人身体越来越不好,行动不便,日常生活难以自理,却无人赡养,平时全靠社区工作人员照看,老人多次要求三女儿轮流照顾自己的生活,却均被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于是今年6月老人一纸诉状将女儿们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赡养义务。
        考虑到李师傅快至耄耋之年,腿脚不便,无法亲自到法院参加庭审活动,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周至法院将法庭“搬”至原告家中,便于老人亲自表达自己的诉求,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也为老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庭审中,法官们现场认真听取了原告李师傅的诉讼请求和被告代理人的陈述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有序、高效。
        周至法院开展“上门”开庭服务,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法官们的司法服务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当事人和街坊邻居的赞誉。(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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