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大会现场
本网2016年5月4日讯 通讯员周晶报道 2016年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再动员再部署会议。此次会议是继4月18日该院召开第一次动员会后,结合4月22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两级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工作部署要求,再次召开了部署工作会议。
此次召开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目的主要是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法院执法办案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精准扶贫“两个全覆盖工程”相结合,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院党组书记王子军在会上讲话时指出,近几年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经过努力,各族干警民族团结意识明显增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凝聚各族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事业的提升和进步。
王子军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把民族团结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继续把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准扶贫“两个全覆盖工程”,“五个一”结对子活动以及干警“一对一”结对子活动作为最重要的载体,坚持不懈的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警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在走动互动中取长补短、增进感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加强“三语”教育和少数民族法官培养。积极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妥善审理经济、民生领域各类案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将准确适用法律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各民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供稿)